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趙志高 通訊員 王鵬 劉中芳
歲末年尾,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勢推進“湘執利劍2025”專項行動,集聚精銳力量,向一批“硬骨頭”案發起總攻,讓“紙上權利”變成“真金白銀”。
強執行,守護司法尊嚴
2年前,長沙法院判決被執行人楊某等人向申請人湖南某建設公司賠償損失400余萬元。因不履行,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在執行過程中,法院查封了楊某在深圳市龍華區某小區房產,并依法拍賣,但楊某及其家人千方百計阻撓執行,拒不騰退,導致購房者長達兩年未能過戶居住。
今年11月,長沙法院在深圳司法部門的幫助下,依法強制騰房,成功將此案執結。
“執行工作關乎當事人勝訴權益的最終實現,是維護公正司法的‘最后一公里’,也是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、滿意度的最具體環節。”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李立新說,全市人民法院始終聚焦民生訴求,通過常態化開展專項執行行動、強化部門聯動協作、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等方式,提高法院執行質效,打通公平正義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2025年以來,全市法院共執結涉民生案件8680件、執行到位金額5.52億元,其中共執結涉農民工工資案件5485件、執行到位金額1.89億元。
“活查封”,執行更有溫度
近日,長沙法院以“活查封”方式“放水養魚”,成功執結一起建設工程合同執行案件,實現多方共贏。
2024年,申請執行人A公司因被執行人B公司拖欠工程款1100余萬元及利息,向長沙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在執行過程中,法院發現B公司名下有一棟已整體出租的商業房產,其房產價值遠高于執行標的,且已入駐多家成長型中小企業。
執行法官石志剛說,若直接啟動司法拍賣程序,可能面臨資產價值減損過高、流程周期長、資產變現難等一系列問題,也將波及第三方公司和入駐企業,最終導致各方利益共損。
在充分保障A公司合法權益的前提下,法院提出“放水養魚”,即一方面對B公司財產采取“活查封”,另一方面引導A公司同意以租金收益分期抵償部分債務,同時督促B公司在一年內償還全部債務,最大程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。最終,兩個公司達成執行和解。
前不久,法院通過執行查控系統發現B公司賬戶有大額資金流入后,迅速依法扣劃1200余萬元。至此,案件債務全部執行到位。
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帥說,“活查封”是一種兼顧債權人權益與企業生存的執行策略,既維護申請人的權益,又降低強制執行措施對被執行企業生產經營帶來的不利影響,保留被執行企業的“造血功能”,實現法律威嚴與民生溫度的同頻共振。目前,全市法院共“活查封”30家企業,保護了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。
責編:劉暢暢
一審:劉暢暢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